為「統一本市里辦公處公告欄、銜牌及里、鄰長銜牌製作樣式,並加強其使用、管理」,臺北市政府於民國78年1月26日,以(78)府民一字第305528號函訂頒"臺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長銜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"。復於中華民國85年9月4日,以(85)府民一字第8527901號函修正。

"臺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長銜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"第2條,
「里辦公處公告欄、銜牌及里、鄰長銜牌之新設、汰換、維修,由各區公所依照本要點規定之式樣及規格製作,其所需經費由區公所編列年度預算辦理。」

以下為"臺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長銜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"全部條文計8條。

臺北市里辦公處公告欄銜牌及里鄰長銜牌製作使用管理要點

資料來源: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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