座落在第35棟南側,門牌號碼為台北市四維路198巷30弄9號的建物,所有權人為台北市政府、管理者為大安區公所的"成功區民活動中心",整體修繕工程於99年9月14日竣工並完成相關驗收計價作業。(資料來源:大安區公所99年9月份施政報告)

99年9月27日,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以"區民活動中心整修,創造市民優質活動空間"為題發布新聞稿:「......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整修區民活動中心的重點,首重空間的多元使用,利用活動隔屏區隔不同的空間屬性,同時保留空間的彈性運用;為強化區民活動中心的自明......」

成功區民活動中心

75年8月26日,臺北市政府為規範本市區民活動中心之設置、管理事宜,促使本市區民活動中心達到多目標使用,發揮多元化功能,以75府民二字第110799號函頒布實施"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",最新版本於91年12月17日以府民二字第09105553000號函修正發布。

以下為"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"全部條文計20條。

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

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

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

資料來源: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

延伸閱讀:成功區民活動中心

延伸閱讀:選舉公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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